(小篆)。

啮字用作动词,指(鼠、兔等动物)用牙啃或咬。篆书的啮字从齿从,从齿表示用牙齿咬;即契,指用刀在木上刻划,与啃损之意相近。《说文解字》:“啮,噬也。从齿,声。”则又兼作声符。

啮合:上下牙齿咬紧。又指像上下牙齿那样咬紧。

啮臂:咬臂出血,以示诚信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兼形声字。篆文从齒,从(刻),会咬噬之意。也兼表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齧。异体作囓。如今简化作啮。

《说文·齿部》:“齧,噬也。从齿,声。”本义为咬。

齧,本义指①咬:侍食于长者……毋~骨;白马嚼~黄金勒。引申指②缺口:夫墙之坏也于隙,剑之折必有~。又引申指③侵蚀:水石相~。为了强调咬的含义,后另加义符“口”写作“囓”来表示。如今简化作“啮”,用以表示“齧”的含义。

齧,如今不单用,只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齿部。凡从齧取义的字皆与咬等义有关。

以齧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囓(啮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