掬(匊)

(金文);(小篆)。

会意字。金文上边是手的讹误,下从米,会以手捧米之意。篆文讹为从勹(曲身人)从米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匊。是“掬”的本字。

《说文·勹部》:“匊,在手曰匊。从勹、米。”本义为以手捧米。

匊,由本义以手捧米,引申用作名词,指①满捧,满握:终朝采绿,不盈一~。用作动词,指②捧起:~黄羊血,杂雪而咽。由于“匊”作了偏旁,用手捧之义便另加义符“扌”写作“掬”来表示。

掬,从扌从匊会意,匊也兼表声。读jū,本义指用手捧散碎之物:受珠玉者以~;以手~水;笑容可~;憨态可~。

匊,如今不单用,只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勹部。凡从匊取义的字皆与用手捧、聚合等义有关。

以匊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掬、菊、麴、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