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会意字。篆文从尸(人),从彳(街道),从夊(脚),从舟(似舟之方鞋),会人穿上像舟一样的方头鞋在街上行走之意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履。

《说文·履部》:“履,足所依也。从尸,从彳,从夊,舟象履形。一曰尸声。”本义为穿鞋行走。

履,由穿鞋行走,引申泛指①践踏:如临深渊,如~薄冰。引申也指②穿:因长跪~之。又引申指③步行所过,经历:~历周故居,邻老罕复遗;亲~艰难者知下情。由经历又引申指④施行,做:处其位而不~其事,则乱也;~行合同。用作名词,指⑤鞋:及反,市罢,遂不得~;削足适~。

履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作偏旁时多省作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尸部。凡从履取义的字皆与鞋、行动等义有关。

以履作义符的字有:屐、屣、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