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小篆)。

象形字。刁与刀本是一个字。甲骨文像砍削用的武器刀兵形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刀。用作姓,俗写作刁,以与刀相区别。

《说文·刀部》:“刀,兵也。象形。”本义为一种武器。又《玉篇·刀部》:“刀,亦姓。俗作刁。”

刁,本作刀。用作①姓。又借作“”,表示②刁斗:不击~斗以自卫。“刁”后主要用以表示③狡猾,奸诈:这小贱人倒会放~;但此~风也不可长;他若是将咱~蹬(即刁难),休道我不敢掀腾。又引申指④刻薄:你的嘴怎么学得这么~?

*,从金焦声。如今简作僬,读jiāo,本义指古代军中使用的一种带把的炊具,白天供一人做饭,夜间敲击以巡更,称为“斗”。后作“刁斗”。

刁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刀部。凡从刁取义的字皆与刀等义有关。

以刁作声符的字有:叼、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