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甲骨文、金文的蔑字,像以戈击人之形,其本义为削击、消灭,引申为无、没有以及轻视、欺侮等义。

蔑如:没有什么了不起。表示轻视。

蔑侮:轻慢。

蔑视:轻视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甲骨文从(眼上有眵目糊形),从伐,会人持戈杀伐劳顿,眼上有眵目糊,困倦睁不开之意。金文大同。篆文变为从戍并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蔑。

《说文·部》:“蔑,劳,目无精也。从,人劳则蔑然,从戍。”本义为眼上有眵目糊困倦睁不开。

蔑,由眼上有眵目糊困倦睁不开,引申指①小视,轻侮:郑未失周典,而王~之,是不明贤也。又引申泛指②微小:视日月而知众星之~也,仰圣人而知众说之小也。引申指③末尾:兹申予小子追学于文、武之~。又引申指④无,没有:国步~资,天不我将(助)。又引申指⑤灭杀:今将大泯其宗枋(bēng),而~杀其民人。用作否定副词,表示⑥不,莫:宁事齐、楚,有亡而已,~从晋矣。由眼眵糊住了眼,又引申指⑦涂污,污染:诬~。此义后另加义符“血”写作“衊”。如今简化仍作“蔑”。“蔑”为引申义所专用,眵目糊之义便另加义符“目”写作“”来表示。

蔑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艹部。凡从蔑取义的字皆与薄小、涂污等义有关。

以蔑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篾、衊。

以蔑作声符的字有: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