贿

(小篆)。

形声兼会意字。篆文从貝,有声。有也兼表具有之意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贿。如今类推简作贿。

《说文·貝部》:“賄,财也。从貝,有声。”本义为财物。

贿,本义指①财物:以尔车来,以我~迁;商贾阜通货~。引申指②赠送财物:~用周室之璧。又引申特指③以钱财收买:公然白日受~;行~受~。

贿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贝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