伶(怜)

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人,令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伶。

《说文·人部》:“伶,弄(演奏乐器)也。从人,令声。”本义为演奏乐器的人,即弄人,乐官。相传黄帝时伶伦作乐,故称乐官为伶。

,本义指①乐官,乐师:及其衰也,数十~人困之,而身死国灭。引申泛指②表演歌舞的人,旧时戏曲演员:帝制新曲,教女~数十百人,衣珠翠缇绣,连袂而歌~人;名~;老~;女~;优~;坤~。又借用作“怜”(líng),表示机灵:~牙俐齿;~俐。又用于联绵词③“伶仃”“伶俜”。“怜”如今则作了“憐”(lián)的简化字。参见“”。

伶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人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