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甲骨文、金文的旨字,从匕从口,匕是取食的工具,像用匕舀取食物放人口中之形;旨又或从甘,表示食物味道甘美之意。所以旨的本义指味道甘美,又指美味。此字后来则多用为意图、用意、目的、意义等义。

旨酒:美酒。

旨要:要旨,主要的意思。

旨趣:宗旨、意义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兼形声字。甲骨文从口,从匕(匙),会用匕将美味送人口中之意。匕也兼表声。金文在口中加出所吃美味食物,就成了从“甘”了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旨。

《说文·旨部》:“旨,美也。从甘,匕声。”本义为味美。

旨,本义指①味美:虽有嘉肴,弗食,不知其~也;~酒。用作名词,也指②美味食物:食~不甘,闻乐不乐。又引申用作抽象意义,指③包含的意思:其~远,其辞文,其言曲而中;宗~;主~;~趣。又引申指④上级的命令:今承~而杀之。又特指⑤皇帝的意见、命令:高太尉听罢,传下钧~;圣~;接~。

旨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理今归入日部。凡从旨取义的字皆与品尝美味、意向等义有关。

以旨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诣、脂。

以旨作声符的字有:指、耆、酯、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