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古文字);(小篆)。

象形字。古文像古人占卜时烧灼龟甲所出现的裂纹之形,即卜兆。篆文整齐化,或另加“卜”以突出其为卜兆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兆。

《说文·卜部》:“兆,灼龟坼也。从卜、兆,象形。”本义为卜兆。

兆,本义指①卜兆:假大龟以视~兮;卜之龟,卦~得大横。引申泛指②征候,迹象:此亡国之~也;预~;吉~;征~。用作动词,指③预先显示:我独泊兮其未~;规于未~;瑞雪~丰年。用作数词,今指④百万,或泛指多:~民赖之。

兆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儿部。凡从兆取义的字皆与征兆等义有关。

以兆作声符的字有:佻、姚、挑、逃、洮、

窕、珧、晁、桃、祧、铫、眺、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