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手,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攜。俗作携、擕。如今以携为正体。

《说文·手部》:“攜,提也。从手,声。”本义为提。

携,本义指①提:白衣~壶觞,果来遗老叟。又引申指②携带:~所著书及诗文辞稿本数册;~眷;~杖。又引申指③牵,挽:扶老~幼,迎君道中;~幼入室,有酒盈樽。由牵拉又引申特指④叛离:部落~离,酋豪猜贰。

携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手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