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烧制陶器,先要捣泥作坯,然后才能入夸烧炼。申骨文、金文的缶字,从午从口,表示用杵棒在泥盘中捣泥做坯的意思,其本义即指制作陶坯。因此,从缶的字多与制陶或陶器有关,如窜、缸、缺、罅、罄、罂等。而后世的缶字,又专指一种大腹、小口、有盏的陶制容器,《说文解字》:“缶,瓦器,所以盛酒浆。秦人鼓之以节歌。象形。”也泛指同形制的铜器,金文缶字或从金,则是专指铜制的缶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甲骨文上从午(杵),下从凵(器),会用杵制作陶瓦器之意。金文填实或线条化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缶。

《说文·缶部》:“缶,瓦器,所以盛酒浆;秦人鼓之以节歌。象形。”本义为制作陶瓦器。

缶,本义指①制作陶瓦器。用作名词,也指②所制的用以盛水、酒等物的陶瓦器:具绠~,备水器;五献之尊(樽),门外~,门内壶;吾恂恂而起,视其~,而吾蛇尚在。古代进行制作瓦器劳动时,边拍打边歌唱,后来遂演变为③瓦质的打击乐器:不鼓~而歌;秦、赵会于渑池,秦王击~而歌。古代又用作④容量单位,相当于十六斗。由于“缶”用作了偏旁,制作瓦器之义便另加义符“勹”(曲身人)写作“匋”来表示。瓦器之义则另加义符“瓦”写作“缻”来表示。如今简化仍作“缶”。

缶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设缶部。凡从缶取义的字皆与瓦器等义有关。

以缶作义符的字有:缸、窑、缺、罂、罄、罅、罐。

以缶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寶(宝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