扯(撦)

《说文》无。

形声字。楷书本作撦,从手,奢声。俗作扯,改为从手,止声。

《玉篇·手部》:“撦,开也。”《正字通·手部》:“扯,俗撦字。”本义为撕裂,撕开。

扯,本义指①撕裂,撕开:把一封寄来书都~做纸条儿;~两丈布。引申指②牵,拉:休把我衣服~住,情知咱冰炭不同炉;~着衣袖不放;拉拉~~;~直了。又引申指③漫无主题的谈话:东拉西~;瞎~;闲~;~谎;~白;~远了;~淡;~谈。

扯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手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