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会意字,篆文从車,从斤(斧),会伐木做车之意,即《诗》所谓“坎坎伐轮兮”之象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斬。如今简化作斩。

《说文·車部》:“斬,截也。从車,从斤。斩法车裂也。”所释为引申义。本义当为伐木做车。

斩,本义指①伐木做车。引申泛指②砍伐,砍断:~木为兵,揭竿为旗;披荆~棘。又引申特指③砍头,砍杀:~有罪者以徇;失期,法皆~。又引申指④断绝:君子之泽,五世而~。由砍杀又引申泛指⑤征伐:~孤竹而南归。又特指⑥剪裁丧服不缉下边:齐晏桓子卒,晏婴粗绩~。

斩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斤部。凡从斩取义的字皆与猛砍等义有关。

以斩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暂、堑、椠、錾。

以斩作声符的字有:惭、崭、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