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甲骨文、金文的尸字,本义为尸体,即人死后的躯体,所以小篆和楷书尸字都在尸下加死字以表义。古代祭祀时,代死者受祭,象征死者神灵的人被称为“尸”,一般以臣下或死者的晚辈充任。后世祭祀改为用牌位、画像,不再行用尸的制度。

尸祝:尸,代表鬼神受享祭的人;祝,传告鬼神言辞的人。又指立尸而祝祷之,表示崇敬。

尸位素餐:空占着职位,不做事而白吃饭。

 

另:

 

象形字。甲骨文像个屈膝而坐的人形,是古时坐在那里代死者接受祭祀、象征死者神灵的人,多为死者下属或晚辈。并非死尸。后来用神主睥位或画像代替。不再用人作尸。金文大同。篆文整齐化,隶变后楷书写作尸。

《说文·尸部》:“尸,陈也。象卧(闭目坐)之形。”本义为代死者受祭之人。

尸,本义指①代死者受祭之人:主人再拜,~答拜。引申指②神主:庖人虽不治庖。~祝不越樽俎而代之。“尸”代死者受祭是祭祀活动的主体。故又引申指③主体:宁为鸡~,不为牛从。进而引申指④掌管,主持:~中原之魁柄。由代死者受祭之人,又比喻⑤不做事而坐享禄位:~位素餐。又引申指⑥死尸:横~荒野。此义后另加义符“死”写作“屍”来表示。如今简化仍作尸。又指⑦陈尸以示众:曹人~诸城上。

尸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设尸部。凡从尸取义的字皆与人之躯体等义有关。注意:现在有些从尸的字本不从尸,而是由房屋等形变来的。如:层、屋、屚、屡。

以尸作义符的字有:尺、尼、尻、屁、尿、尾、居、屁、届、屉、屈、屁、屎、展、屑、屙、屠、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