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甲骨文、金文的曼字,像以两手撑开眼睛之形,其本义为张目,引申为展长、延长之义。《说文解字》:“曼,引也。从又,冒声。”则误以会意为形声。又古人以眼大为美,故曼字又有美好、妩媚之义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甲骨文上下是两只手,用两手张目,会引目游观之意。金文另加冃(冒)声。冃也兼拉开蒙覆之意。篆文省去一只手并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曼。

《说文·又部》:“曼,引也。从又,冒声。”本义为引目流盼。

曼,本义指①引目流盼:~余目以流观兮,冀壹反之何时?引则长,故引申为②拉长,延长,长:路~~其远兮,余将上下而求索;娥还复为~声长歌。长则细柔,又引申为③细柔,柔美:~泽(细腻光泽)怡面,血气盛只(语气词);轻歌~舞。

曼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又部。凡从曼取义的字皆与蒙覆、拉长等义有关。

以曼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谩、墁、馒、漫、幔、蔓、慢、缦、熳、镘、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