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小篆)。

小篆的葬字,中间为“死”,上下从草,表示人死后把尸体埋于荒郊野地的意思。所以葬的本义是指掩埋尸体,如埋葬、安葬;又泛指处理死者遗体,如火葬、海葬等。

葬送:指掩埋死者、出殡等事宜,引申为断送、毁灭之义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甲骨文像人在棺内以草掩埋之形,会埋葬之意。篆文繁化,变成死尸躺在“一”(垫子)上,四周以草蒙覆之形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葬。

《说文·茻部》:“葬,藏也。从死在茻中。一其中,所以荐之。《易》曰:‘古之葬者,厚衣之以薪。’”本义为掩藏、埋葬。

葬,本义指①掩藏,埋葬:宁赴湘流,~于江鱼之腹中。泛指②用各种办法处置死者遗体:火~;水~;天~。用为“葬送”比喻③断送,毁灭:无知~送了他的前程。

葬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艹部。凡从葬取义的字皆与掩埋尸体等义有关。

以葬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髒(脏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