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言,甬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誦。如今类推简作诵。

《说文·言部》:“誦,讽也。从言,甬声。”本义为抑扬顿挫地出声背诵。

诵,本义指①抑扬顿挫地出声背诵:~诗三百,弦诗三百,歌诗三百,舞诗三百;十五弹箜篌,十六~诗书;过目成~;暗~。引申泛指②读出声:(张)良因异之,常习~读之;朗~;~读。又引申特指③以婉言、隐语讽谏:故天子听政,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,瞽献曲,史献书,师箴(劝戒),瞍(没有瞳人的盲人乐官)赋,嚎(有眸子而看不见的盲人乐官)~。又引申指④述说:群臣~功,请刻于石;传~。古又表示⑤颂扬:文王之功,天下~而歌舞之。此义后借“颂”(从页,公声,本义为容貌)来表示。

诵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