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,篆文从亻,九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仇。

《说文·人部》:“仇,雠也。从人,九声。”本义为配偶。

仇,本读qiú,本义指①配偶,伴侣,同类:我~有疾,不我能即;赳赳武夫,公侯好~;芳词寡~。匹偶有爱有怨之分,后偏指②怨偶:佳偶曰妃,怨偶曰~。中古后读chóu,进而引申指③对头,仇敌:由是杨氏与郭氏为~;同~敌忾;疾恶如~;~家。又进而引申指④仇恨:洛阳人有相~者;报~雪恨;血海深~;~怨。用作⑤姓。仍读qiú。

仇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亻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