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臣字最初的本义指男性奴隶或俘虏。《尚书》中说:凡是奴隶,“男曰臣,女曰妾。”引申为泛指下贱仆役之人。甲骨文、金文的臣字,像一竖起的眼睛之形。因为奴隶在主人面前不能抬头平视,只能俯首或仰视,所以成竖目。以竖目代表奴隶,即卑恭、屈服之人,所以臣又有臣服、屈服之义。在奴隶、封建君主制时代,从各级官员到普通老百姓,都是帝君主的奴仆,在君主面前均自称为“臣”。

 

另:

 

象形字。甲骨文像一个竖着的眼睛形,人低头屈服时才有竖目而视的样子,与一般横着的眼睛不同。古代战争将抓获的俘虏捆绑起来牵着走,故用以表示屈服的俘虏。金文大同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臣。

《说文·臣部》:“臣,牵也,事君也。像屈服之形。”所释是从将战俘捆绑起来牵着走的角度解说的引申义。本义当为战俘。

臣,本义指①战俘:~则左之;越王勾践与大夫种、范蠡人~于吴。古代战俘多转为奴隶,故又指②男奴隶:虽~虏之劳,不苦于此矣;~妾逋逃。奴隶是供役使的,故又引申指③役使,统属:故王~公,公~大夫,大夫~士,士~皂,皂~舆,舆~隶,隶~僚,僚~仆,仆~台。官吏事奉君主犹如奴隶事奉主人,又引申指④君主时代的官吏:君明~忠,上让下竞;权~;佞~。进而引申指⑤国君统属下的民众:在国曰市井之~,在野曰草莽之~,皆谓庶人;~民。又引申指⑥古人谦卑的自称:愿君具言~之不敢倍(通背)德也;~本布衣。

臣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设臣部。凡从臣取义的字皆与眼睛、臣虏、俯首等义有关。

以臣作义符的字有:卧、宦、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