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金文从耳,壟声。篆文整齐文字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聾。如今类推简作聋。

《说文·耳部》:“聾,无闻也。从耳,壟声。”本义为耳朵听不到声音。

聋,本义指①耳朵听不到声音:~者无以与乎钟鼓之声;~子;耳~;~哑人。引申指②糊涂,昏聩:郑(国)昭(明事理)宋~,晋使不害,我则必死;装~作哑;振聩发~。

聋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耳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