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手,曷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揭。

《说文·手部》:“揭,高举也。从手,曷声。”本义为高举。

揭,本义指①高举:于是乘其车,~其剑,过其友;斩木为兵,~竿为旗;~竿而起。引申泛指②扛,负:负匮~箧担囊而趋。又引申指③向上翻:唇~者其齿寒。后又引申指④分开,掀起:武夫~水指路,引(柳)毅以进;~开席片;~锅盖;~幕。由揭开,又引申指⑤使显露:昭~通衢;~露;~示;~发;~晓。

揭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手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