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兼会意字。篆文从示(礻,标志鬼神),冎声。冎也兼表摧残之意。隶变后楷书写作祸。如今简作祸。

《说文·示部》:“祸,害也,神不福也。从示,冎声。”本义为天灾,灾殃。

祸,本义指①天灾,灾殃:事急而不断,~至无日矣;枉道速~;大~临头;恶积~盈;灾~;~水。引申指②危害:发掘坟墓,~及枯骨;包藏~心;~国殃民。

祸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示(礻)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