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会意字。与建同源。在甲骨文中皆为举篙撑船形。金文一形将人撑篙讹为聿,船讹为,撑船之义不显,所以金文二形在讹变为“淮”的基础上又另加舟形,便成了从舟、从淮的字了。篆文承接金文一形,进一步省略,也因渡水之义不显,二形便又另加水旁,遂成了从水,声的字。隶变后楷书承之,写作津等多种形体。如今规范化用“津”, 则只作偏旁,其余皆废而不用。

《说文·聿部》:“,聿(笔)饰也。从聿,从彡。俗以书好为。”这是根据讹变的篆文所作的附会。把讹变的船形误为从彡了。《说文·水部》:“津,水渡也。从水,声。”其实“”与“津”原是一字。本义为撑船渡水。

*、津,同为撑船渡水义。由于“”不单用,其义遂由“津”来表示。所以“津”本义指①撑船渡水:若~,用汝作舟。用为名词,指②渡口:使子路问~焉;指点迷~;~梁。后用“问津”等比喻引导门径。又引申泛指③水路要冲之地:关~;要~。“津”既为“水渡”,故又用以表示④唾液,体液:~液;~泽;望梅生~;遍体生~。又用以比喻⑤有兴味,有趣味:~~乐道;~~有味。又引申为⑥滋润:其民黑而~;林无不溽,岸无不~。由滋润又引申指⑦资助,补贴:便向爷爷柴仁翁说知,~发郭威离了家门,投潞州去;~贴。

*,如今不单用,只作偏旁。津则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

现今仍归入聿部,津仍归入水部。凡从、津取义的字皆与撑船渡水等义有关。

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