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金文);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金文从人,府声。篆文从人、免(丧冠)会意。免也兼表声。隶变后楷书分别写作俯与俛。异体又作頫。如今规范化,以俯为正体。

《说文·頁部》:“頫,低头也。从頁,逃声。俛,頫或从人、免。”《玉篇·人部》:“俯,下头也。”本义为低头。

俯,本义指①低头:其取青紫,如~拾地芥耳;仰以观于天文,~以察于地理;~芦甘为孺子牛;~首帖耳;~视;~瞰;~仰。又用作②敬辞:~就;~允。

俯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人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