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篆书的兀字,是在人形的顶端加一横画,像人头顶平秃无毛之形,其本义为光秃,又指高耸而顶部平坦的样子。《说文解字》:“兀,高而上平也。从一在人上。”

兀傲:高傲。指人意气锋锐凌厉,不随俗流。

兀坐:独自端坐。

兀自:径自,公然。又有还、尚之义。

兀那:指示代词,那,那个(兀是词头),可指人、地或事。

 

另:

 

指事字。兀与元同源,甲骨文从人,在其头顶加一短横,意在指明已削去了人头发,用以表示上边光秃之意。金文大同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兀。

《说文·儿部》:“兀,高而上平也。从一在人上。”这是就篆文所作的解说。本义当为光秃。

兀,本义指①光秃:蜀山~。阿房出;~鹫。头在人的高处,故引申泛指②特出,高耸:宛然~立,高可百尺;突~。由光头之人仍然立在那里。又引申为③浑然无知:醉后失天地,~然就孤枕。用作副词,又引申表示④还,仍然:~自唱个不停。元曲中又用为⑤发语词:你七老八老。怕~谁?

兀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儿部。凡从兀取义的字皆与光头、高平等义有关。

以兀作义符的字有:元。

以兀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阢、杌、髡。

以兀作声符的字有: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