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驳字由马、爻会意,爻像两画交错之形,表示马毛杂色交错之意,故驳的本义指马毛色杂乱不纯,引申为混杂、杂而不纯之义,又用作辩驳,即辩论是非、否定他人意见之义。

驳荦:牛毛色杂。引申为文采间杂。

驳议:前他人所论,辩驳其非。

 

另:

 

形声字。篆文从馬(马),交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駮。异体作駁,从馬从爻(交叉),会马的毛色杂之意。如今规范化用简体驳。駮只存在于字的偏旁中。

《说文·馬部》:“駮,兽。如马,倨齿,食虎豹。从馬,交声。”本义为传说中的兽名。

驳,本义为传说中的兽名:~食虎豹,故虎疑焉。又同“驳”,表示①马毛色不纯:乘~马。引申泛指②颜色不纯:回视日观以西峰,或得日或否,绛~色,而皆若偻;一色成体谓之醇,白黑杂合谓之~。引申又指③混杂:粹而王,~而霸,无一焉而亡,此之谓也。由混杂又引申指④驳斥:推覆平论有异事进之曰~。如今以上各义皆由“驳”来表示。

驳,如今少用,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馬(马)部。凡从駮取义的字皆与食虎豹之駮兽等义有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