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会意兼形声字。甲骨文从彳(道路),从正(一只脚对着城市前进),会向某地进发之意。正也兼表声。金文将城市填实,或再加一只脚。篆文承接金文,分为繁简二体。隶变后楷书写作与征。如今规范化用征。如今又作了“徵”的简化字。

《说文·辵部》:“,正行也。从辵,正声。征,或从彳。”本义为有目标的远行。

征,本义指①远行:济沅湘以南~;长~;~途。打仗多长途跋涉,故又引申指②征讨,特指上伐下:夏日寻干戈,以相~讨;穆王将~犬戎;南~北战;~服。“征”如今又用作“徵”的简化字,故又表示③征召:于是使人发驺卒~庄辛于赵;~兵;~调。引申指④征求:故物贱之~贵。贵之~贱;~稿;~文;~集。又引申指⑤征收:有布缕之~,粟米之~,力役之~;~税;~用。又引申指⑥迹象:夫国必有山川,山崩川竭,亡国之~;~候;象~;特~。又引申指⑦证验,证明:京师学者咸怪其无~;信而有~;文献足~。注意:古代五音“宫;商、角、徵、羽”中的“徵”,读zhǐ,不简化:荆轲和而歌,为变徵之声。

征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彳部。凡从征取义的字皆与征伐等义有关。

以征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