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言,與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譽。如今简化作誉。

《说文·言部》:“譽,称也。从言,與声。”本义为称赞。

誉,本义指①称赞:吾之与人也,谁毁谁~?好面~人者,亦好背毁之;毁~;赞~。用作名词,指②荣誉,美名:仆少负不羁之才,长无乡曲之~;信~;声~。

誉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