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会意字。甲骨文、金文和篆文皆从宀,从辛;辛,刑刀,表示罪奴在屋下从事杀牲以备祭的劳动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宰。

《说文·宀部》:“宰,罪人在屋下执事者。从宀,从辛。辛,罪也。”本义为罪人充当的家奴,掌管杀牲之事。

宰,由掌管杀牲以备祭的奴隶,引申为①泛指家奴,家臣:胥靡为~;王叔之~。又引申用作②古官名:~相;膳~;县~。又引申为③主管者:德也者万民之~也。又引申为④杀牲畜,割肉:杀猪~羊;~肉不平而斗。又引申为⑤主持,治理:~制;~宁国以礼。又特指⑥坟墓:~上之木拱矣。

宰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,不是《说文》部首,现今仍归入宀部。凡从宰取义的字皆与砍、杀等义有关。

以宰作声符的字有:滓、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