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伐字从人从戈,是个会意字。甲骨文、金文的伐字,像人执戈砍击敌人头颈之形。伐的本义为砍斫,引申为击刺、攻杀,又引申为征讨、进攻之义。此外,伐字还含有胜利有功的意思,所以夸耀自己的功劳、才能也叫“伐”。

伐交:破坏敌人和它盟国的邦交。

伐智:夸耀自己的才智。

伐罪:征讨有罪者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甲骨文从戈置人颈之上,会以戈砍杀人之意。金文大同。篆文将戈、人分离。隶变后楷书写作伐。

《说文·人部》:“伐,击也。从人持戈。一曰败也。”析形不确。本义为击刺、砍杀。

伐,本义指①击刺,砍杀:是~是肆,是绝是忽;以梃~杀之。引申泛指②砍:坎坎~檀兮。又泛指③击:撞洪钟,~灵鼓。又引申为④攻打、征伐(敌国):臣今当济江,奉辞~罪。又引申为⑤残害,败坏:醉而不出,是谓~德。又引申为⑥声讨:口诛笔~。南征北战方能积成功劳,故又引申指⑦功劳:勋~既多;且旌君~。进而引申为⑧夸耀:小人~其技以冯(凌驾)君子;愿无~善,无施劳。

伐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人部。凡从伐取义的字皆与砍杀、功劳等义有关。

以伐作声兼义符的字有,阀。

以伐作声符的字有:垡、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