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豚字由肉、豕会意,其本义是指专供食用的肉猪。作为食用的肉猪,猪龄越小则肉味越是鲜美,故豚又特指小猪、幼猪,俗称“乳猪”。金文和小篆的豚字或从又,是用手抓猪的意思,表明豚不是凶猛的野猪,而是幼小的家畜,可以徒手抓捕宰杀。

豚子:自称其子的谦词,犹犬子。也作“豚儿”、“豚犊”。

豚蹄禳田:以猪蹄敬神祈求丰年,喻予人者少而望厚报。

 

另:

 

象形字。甲骨文像猪形,旁加肉,表示可用作祭牲。义为可供祭祀的整头乳猪。金文另加手,以突出供给祭祀之意。篆文承接甲骨文和金文列繁简二体。隶变后楷书写作与豚。如今规范化用豚。

《说文·豚部》:“,小豕也。从彖省,象形。从又持肉,以给祠祀。豚,篆文从肉、豕。”本义为供祭祀的整头乳猪。

豚,本义指①供祭祀的整头乳猪:凡用禽献,春行羔~,膳膏香。引申也泛指②猪:丰年留客足鸡~。

豚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豕部。凡从豚取义的字皆与小猪等义有关。

以豚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遯(遁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