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起字,《说文》无。

形声字。楷书榴,从木,留声。

《玉篇·木部》:“榴,石榴。”本义为石榴。也叫安石榴。

榴,本义指石榴:五月~花照眼明;石~开花红似火;石~裙。

榴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木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