嘼(兽、獸、畜、狩)

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兽的本义为狩,即打猎的意思。甲骨文的兽字,由单(一种杈形狩猎工具)和犬(追捕野兽的猎狗)组成,表示一种采用捕猎工具和由猎犬协助来捕获野兽的活动,后被用来专指狩猎所获的动物,又泛指所有野生的动物,即野兽,与驯养的家畜相对。而兽字的本义,则为狩字所代替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嘼与獸本为一字。甲骨文从單(猎叉),从犬,会带着猎叉和猎犬打猎之意。金文分为繁简二体。篆文承接金文并整齐化,成为两个字。隶变后楷书写作獸与嘼。獸今简化作兽。是动词,打猎之义。是狩的会意字。嘼是名词,禽兽之义,后借畜来表示,嘼则只作偏旁。参见“畜”。

《说文·嘼部》:“嘼,也。象耳;头、足地之形。”析形是就篆文所作的解说。本义为名词牲畜、禽兽,是“畜”的本字。又《嘼部》:“獸,守备者。从嘼,从犬。”本义是动词打猎,是“狩”的本字。

,读chù,本义指①牲畜。也指②畜养。此义后借“畜”来表示。

(獸),读shòu,本义指①打猎:建旗设旄,搏~于敖。引申泛指②野兽:二足而羽谓之禽,四足而毛谓之~;虽有台池鸟~,岂能独乐哉;珍禽异~;困~犹斗。又用作比喻,指③像野兽一样残暴:人中有~心,几人能真识;~性大作。又指④兽形的:金铺零落~环空,斜掩双扉细草中。由于“兽”为引申义所专用,打猎之义便另造了形声字“狩”来表示。

,从犭守声。读shòu,本义指①冬天围猎:不~不猎,胡瞻尔庭有县貊兮。引申泛指②畋猎:赵襄子率徒十万,~于中山。

嘼,如今不单用,只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口部。凡从嘼取义的字皆与野兽等义有关。

以嘼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獸(兽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