亘(恒)

(甲骨文);(金文);(古文字);(小篆)。

会意字。甲骨文从二(表示天地),从上弦月,会天地之间上弦月渐盈之意。天地之间月永恒,故金文另加心,用以表示心永恒不变。古文承接甲骨文,将月讹为舟。篆文承接金文和古文加以综合并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分别写作互和恒。

如今规范化,“”借“亘”(xuān,本为漩涡义)来表示,“恆”也便写作了“恒”。这样“”遂与当漩涡讲的“亘”相混。

《说文·二部》:“恆,常也。从心,从舟,在二之间上下,心以舟施恒也。“析形是就篆文所作的附会,释义为引申义。本义当为上弦月渐盈。

*,读gèn,本义指①上弦月渐盈:如月之~,如日之升。此义今已不用。天地之间月亮从古至今不断,故引申为②连续不断:旌旗~千里。又表示③横贯:看桥~长虹;~万古犹一日;~古未有。此二义如今规范化专用“亘”来表示。

天地之伺月亮弦、望有定,故又引申读héng,并专用“恒”来表示①长久,固定不变的:无~产而有~心者,惟士为能。用作名词,又特指②恒心:人而无~,不可以为巫医。虚化为副词,表示③经常:爱人者,人~爱之;敬人者,人~敬之;蜀之南,~雨少日。

(亘)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柞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—部。

凡从(亘)取义的字皆与永恒等义有关。

(亘)作声兼义符的字有,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