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言,京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諒。如今类推简作谅。

《说文·言部》:“諒,信也。从言,京声。”本义为诚信。

谅,本义指①诚信:友直,友~,友多闻;直~多为世所排。由诚信到不知变通,引申指②固执:君子贞而不~。由诚信可察,又引申指③体察,相信:母也天只,不~人只(语气词)。由体察,进而又引申指④宽恕,原谅:还请见~;体~;~解。由诚信,又引申指⑤诚然,的确:~不我知。进而又引申指⑥料想:大宗师~不为怪;~他不敢;~必如此。

谅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