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古文字的戒字,像—个人两手拿着武器——戈。它的本义为持戈警戒,引申为防备、警告;又引申为禁止、戒除等义,如戒烟、戒酒等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甲骨文像双手持戈之状,表示警戒之意。金文和篆文稍变,将双手移到戈下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戒。

《说文·廾部》:“戒,警也。从廾,廾(双手)持戈,以戒不虞。”本义为警备。它与即将战斗的“戎”,与平时扛枪防守的“戍”都不同。

戒,本义指①警备:~不虞;~备森严;~心;警~;~严。引申为②加以警醒而不做或不犯:不知~,后必有;言者无罪,闻者足~;~骄~躁。进而引申指③改掉(不良嗜好):使客节酒~肉;~除;~烟。又特指④佛教约束教徒的条规:如是年少,不闲~律,多有所犯,因即相牵人于地狱;八~;清规~律。又引申指⑤戒指:钻~。

戒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戈部。凡从戒取义的字皆与警备等义有关。

以戒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诫。

以戒作声符的字有: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