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口,衣声。义为怜悯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哀。

《说文·口部》:“哀,闵(悯)也。从口,衣声。”本义为怜悯。

哀,本义指①怜悯:吾~王孙而进食,岂望报乎?君将~而生之乎?引申为②悲伤:万马齐喑究可~;~愁;~痛;~泣;~求;~怨。又指③悼念:默~。

哀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口部。凡从哀取义的字皆与怜悯等义有关。

以哀作声符的字有: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