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启字的繁体是一个会意字。甲骨文的启字,像人用手(又)打开一扇门(户)的样子,表示开门、打开的意思,引申为开发、开拓、启发等义。启发别人要用言辞,金文的启字加一个口旁表示说话,所以启字又有说话、陈述之义,如“启事”(指陈述的事情)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甲骨文像以手开门形,表示打开门。或从户从口,表示像开门一样以言语启发教导。将这两个字综合起来就是甲骨文的第三个字。金文将用手开门换成以棍敲门。篆文承接甲骨文、金文,分为二体。隶变后楷书分别写作、启与啟。繁体原本用啟。如今简化用启。作偏旁时用

《说文·口部》:“启,开也。从户,从口。”又《攴部》:“啟,教也。从攴,启声。《论语》曰:‘不愤不啟。”这种解释显然是在历史演变中弄错了。就甲骨文分析,实际上“”应为开门之义。“启”应为教导之义。“啟”则是从口从会意,表示以言相教导,放也兼表声。“啟”当是“”启”的后起字。这样,作为如今简化字的“启”也就有了“开门”与“教导”两个本义。

启,本义指①开门:阍者掌守王宫之中门之禁,以时~闭。引申泛指②打开:王与大夫尽弁(戴上礼帽)以~金滕(圭缄)之书;~封;又引申为③开始,开拓:弓矢斯张,干戈戚扬,爱方~行;~用;~基创业;~动。由以言相教导,又引申为④开导:旁求俊彦,~迪后人;~蒙;~发;~示。再引申为⑤陈述:府吏得闻之,堂上~阿母;~事;~齿;~禀;某某~;敬~者。用作名词,指⑥一种书信文体:书~;小~。又用作⑦自谦:某~:昨蒙教;~禀。

启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,作偏旁时写作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口部。凡从启取义的字皆与打开等义有关。

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啟、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