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手,京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掠。

《说文·手部》新附:“掠,夺取也。从手,京声。”本义为抢夺。

掠,本义指①抢夺:栾盈过于周,周西鄙(边境)~之;指挥三军,奋死~阵;~人之美;~取;抢~;劫~。由抢掠行动迅速而过的特点,又引申指②轻轻拂过:暮山层碧,~岸西风急;微风~过水面;稍微~一~头发。鞭打也是迅速的拂过,故又引申指③拷打:考~初无一言,临刑东市,颜色不异;拷~。

掠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手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