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兼会意字。篆文从竹,由声。由也兼表声之所由出之意。隶变后楷书写作笛。

《说文·竹部》:“笛,七孔笛(同筒)也。从竹,由声。羌笛三孔。”本义为竹制管乐器。

笛,本义指①竹制管乐器:羌~何须怨杨柳,春风不度玉门关;岂无山歌与村~;胡踢蹬吹~擂鼓;竖~;横~。今又引申泛指②响声尖锐的发声器:汽~;警~;鸣~。

笛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竹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