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乙本是一种鸟的名称,即乙鸟。早期金文的乙字,像一只鸟的头、颈、身、尾的简单轮廓之形。由于过分简略,其鸟的形象几乎无法辨识,故小篆的乙字,或加鸟旁,以表明其义。此字后世多借用为千支名,属天干的第二位,又用作第二的代称。

乙士:二等兵。

乙帐:皇帝的别馆。帐指帷幕。

乙第:次等宅第。又指乙等。

乙榜:明清科举制度,乡试合格的为举人,称乙榜。

 

另:

 

象形字。甲骨文像植物破土而出时的萌芽形。金文粗体化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乙。

《说文·乙部》:“乙,象春草木冤曲而出,阴气尚强,其出乙乙也。与丨同意,乙承甲,象人颈。”这是根据当时的社会思想所作的解说。本义当为植物屈曲萌芽。

乙,本义指①萌芽,抽芽:~者,物蕃屈有节欲出。后被借为②天干的第二位,与地支相配,用以纪年、月、日:~丑年。遂用作③序数第二的代称:列为~等。古时又用作④乐谱记音符号之一,相当于简谱的“7”。古又用作⑤读书时的标记符号“”(jué),加在文字旁边,表示行文的停顿或颠倒文字的改正、遗漏文字的添加:人主从上方读之,止,辄~其处;文字脱谬,为之正三十有五字,~者三。由于与乙形近,俗遂通写作乙,所以“乙”又读作yì,表示⑥燕子。此义如今另作“鳦”。

乙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设乙部。凡从乙取义的字皆与抽芽屈曲而出等义有关。

以乙作义符的字有:乾、亂(乱)。

以乙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艺、忆。

以乙作声符的字有:亿、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