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金文);(小篆)。

某为“梅”的本字。《说文解字》:“某,酸果也。”古文字的某字,像树上结果之形;又有人认为某字从木从甘,表示果实酸甜之意。总之,某的本义是指树上结的酸果。此字后来多用为代词,代指一定的或不定的人、地、事、物等,而另造“梅”字来表示它的本义。

 

另:

 

参见“梅”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