蒦(獲、穫、

(金文);(小篆)。

获字的本义是指打猎时捕获的禽兽,用作动词,则泛指出猎而有所得,引申为俘获,收获、得到等义。甲骨文、金文的获字,从又从隹,像捕鸟在手之形,与训“鸟一枚”的“隻”(只的繁体)字同形,属会意字。篆书获字则变成为从犬蒦声的形声字。

获旌:行射礼时,唱获者所执的旌旗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金文从萑(猫头鹰),从又(手),用手持一只猫头鹰会捕获之意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蒦。

《说文·萑部》:“蒦,规蒦,商也。从又持萑。一曰,视遽貌,一曰,蒦,度也。”所释皆为引申义。本义为捕获。

,本义指捕获。是“获”的本字。原来古人捕捉猫头鹰很想出了一些办法并掌握了一定的规律,故遂用“蒦”来表示“商量”“规度”等义。由于“蒦”作了偏旁,捕获禽兽之义便另加义符“犭”写作“獲”来表示。收割庄稼也是一种获,于是另加义符“禾”写作“穫”来表示。如今规范化,二字皆简作“”。故“获”,既表示①猎获:田~三狐。用作名词,指②猎获的东西:田猎之~常过人矣。引申指③俘虏敌人;~百里孟明视、西乞术、白乙丙以归。古代俘获敌人多用作奴隶,故引申也指④奴隶:臧~。又引申泛指⑤得到:遭遇时变,以~爵位;不劳而~;~悉。也指⑥收割庄稼:十月~稻;一岁而再~之。引申指⑦收获,收成:一树一~者谷也,一树十~者木也,一树百~者人也。

蒦,如今不单用,只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艹部。凡从蒦取义的字皆与获取、规度等义有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