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疾原本是个会意字。甲骨文、金文的疾字,均像一个人腋下中箭之形,表示受了箭伤,其本义是指外伤。但从小篆开始,疾字变成了从疒矢声的形声字,其意义也发生了变化,即由原来专指外伤变成泛指小病(比较轻的病)。所以,古代疾、病有别,一般来说,重病为“病”,轻病为“疾”。另外,疾的本义为以矢射人,矢飞急速,所以疾字又有快、急促的意思。

疾言厉色:言语急促,神色严厉,常形容对人发怒时说话的神情。

疾恶如仇:憎恨坏人坏事如同仇敌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甲骨文从人,从矢,会人腋下受箭伤之意。矢也兼表声。金文整齐化。箭伤也是种病,故篆文将从人改为从疒,表示外伤轻病。隶变后楷书写作疾。

《说文·疒部》:“疾,病也。从疒,矢声。”本义为轻病。

疾,本义指①轻病:君有~,在腠(皮肤)理。后泛指②疾病:方登道途,遂遘~恙;积劳成~;痼~。引申指,③缺点;毛病:寡人有~,寡人好勇。有病则痛苦,又引申指④痛苦,疾苦:凡牧民者,必知其~;痛心~首。用作动词,表示⑤痛恨,憎恶:君子~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;~恶如仇。由于“疾”从“矢”取意,故又引申指⑥迅速,猛烈:动万物者,莫~于雷;桡万物者,莫~于风;虽乘奔御风,不以(似)~也;~风知劲草;~言厉色。又表示⑦声音大,洪亮:顺风而呼,声非加~也,而闻者彰。

疾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疒部。凡从疾取义的字皆与尖刺、毛病等义有关。

以疾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蒺、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