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手,屈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掘。

《说文·手部》:“掘,也。从手,屈声。”本义为挖。

掘,本义指①挖:断木为杵,~地为臼;临临渴~井;~坟盗墓。此义古也借用“阙”表示:若阙地及泉,隧而相见,其谁曰不然?又借作“窟”,表示②窟穴:然民有~穴狭庐所以托身者,明主弗乐也。

掘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手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