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浸,会意字。甲骨文从水从帚从宀(房),会手持帚用水一步步清扫房子之意。金文省宀。表示水浸湿之义。篆文整齐化并将帚改为寝声。隶变后楷书简作浸。异体作濅,省作寖

《说文·水部》:“濅,水。出魏郡武安,东北人呼沱水。”所释应为借义。本义当为水逐渐浸湿。

浸,本义指①水逐渐浸湿:有冽沈泉(从侧面流出的泉),无~获薪;上漏下湿,润~北房;~透;~泡;~润。由水逐步渗入,引申用作副词,泛指②逝浙,逐渐:且夫物之生长,无卒成暴起,皆有~渐;其后奢用~广。又引申指③湖泽:(扬州)其川三江,其~五湖。又引申表示④灌溉:澎池北流。~彼稻田。

浸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水部。凡从浸取义的字皆与浸湿等义有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