剑(鐱、劍、劎、劒、劔)

(金文);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金文从金,僉声。篆文改为从刃。隶变后楷书分别写作鐱和劔。异体作劒、劎和劍。如今类推皆简作剑。

《说文·刃部》:“劔,人所带兵(兵器)也。从刃,僉声。劍,籀文劔从刀。”本义为古代的一种兵器,长条形,两面有刃。

剑,本义指古代的一种兵器:(里克)伏~而死;项籍少时,学书不成,去;学~,又不成;~拔弩张;口蜜腹~;唇枪舌~;宝~。

剑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刂(刀)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