屿

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山,與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嶼。如今简作屿。

《说文·山部》新附:“嶼,岛也。从山,與声。”本义为小岛。

屿,本义指①小岛:悠悠清江水,水落沙~出;鹤汀凫渚,穷岛~之萦回。也指②平地小山。

屿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山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