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金文);(小篆)。

会意字。金文从女,从戌(斧类武器),表示掌有生杀之权的妇女,即婆婆。篆文进一步线条文字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威。

《说文·女部》:“威,姑也。从女,从戌。《汉律》曰:‘妇告威姑。’”本义为婆婆。

威,由婆婆,引申为①令人敬畏的尊严:君子不重则不~。又引申指②威力,权势:~加海内兮归故乡;~震四海。又表示③刑罚:作~作福。用作动词,指④使用威力,震慑:以~天下;~戮无罪,崇尚勇力,不顾义理;~胁。

威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戈部。凡从威取义的字皆与盛大等义有关。

以威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葳、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