占(佔)

(甲骨文);(小篆)。

占字从卜从口,表示占卜时要用语言来解释兆纹以断吉凶的意思。因此,占的本义是指视兆以断吉凶,引申为泛指占卜活动。凡用龟、蓍、铜钱、牙牌等来推断吉凶祸福的迷信活动,都可称为“占”,如占卦、占课等。此外,占又读为zhàn,是据有、占据的意思,繁体作“估”,简化为“占”。

占兆:占卜时以火灼龟甲,龟甲上的裂纹叫占兆。

占梦:四梦,即根据梦中所见附会预测人事的吉凶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甲骨文从卜(灼龟之兆纹),从口,或另加出一块卜骨,会观察兆纹推断解说吉凶之意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占。

《说文·卜部》:“占,视兆问也。从卜,从口。”本义为视龟甲之兆推知吉凶。

,读zhān,本义指①视龟甲之兆推知吉凶:占人掌~龟;~卜;~课。引申泛指②通过察视物象来推断吉凶:召彼故老,讯之~梦;~星。又引申为③察视,测度:~相地势;~其山川云物,而国之休悴可知也。又引申指④口授:凭几口~;口~一绝。又读zhàn,由卜骨上有兆纹引申为⑤占有,有,据有:男子一人,~田七十亩;~小善者率以录;~领;~据;~便宜。又引申指⑥处在某一种地位或情形:成功率~百分之九十五;赞成的~多数;大~优势;~上风;~先;~便宜。以上读zhàn的意思后另加义符“亻”写作“”。如今简化仍作“占”。

占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卜部。凡从占取义的字皆与占卜、察视等义有关。

以占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乩、佔、觇。

以占作声符的字有:阽、沾、苫、店、拈、坫、帖、贴、玷、战、毡、站、店、砧、钻、粘、鲇、黏。